劳动者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吗

当劳动者遭遇特定情形时,有权提起诉讼以合法方式和平解决劳动合约问题。例如,若雇主未能依照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或良好的工作环境;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薪资待遇;亦或是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等,在此种状况之下,劳动者就有权利利用法律工具来解约,并且有可能因此而获取到相应的赔偿或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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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咱们劳动者,也是有权利跟老板说拜拜的。什么情况下才行?就比如说,如果你的老板没有按照你们当初签的劳动合同上说的那样给你好好的保护,又或者是劳动条件不合格;还没给你发工资,还是拖欠的那种;当然还有就是他没给你交社保,这些都是可以让你跟他说再见的理由。而且,你还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说不定还能拿到一些赔偿或者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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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工人其实也是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结束他们的工作关系的。比如说,如果雇主没有依照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给工人提供应有的安全保护措施或是必需的工作环境,又或者是拖欠了工人的工资,甚至连社保都没帮工人交齐的话,那么这些工人就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来结束他们的工作关系,而且还有可能得到一些赔偿或者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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